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文件精神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666号)的规定,宏观经济政策和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两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8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8元);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两个科目的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4元(含上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元)。
缴费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核对报考信息,一旦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需要领取发票的考生,请于报名结束两个月后,到所属市州人事考试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