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体检组织实施中,邓雨薇、蒲贞伊、阳晓云、汪晓汀、陈安梁、胡珍珍六名考生均未参加,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关于“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招录机关应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其中需进行体能测评的,体能测评须合格)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的规定,现将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和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考生集中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2月6日早上8:30。
地点:绵阳市司法局(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8号。乘车路线:乘坐1路公交车在索桥站下,乘坐10路公交车在南河路口站下)。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二、体检的标准、须携带的有关手续、收费标准等注意事项按中共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绵阳市公务员局、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绵阳考生体检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47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