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成绩均合格的人员需在2014年12月24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户籍、暂住、工作单位其中之一所在地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则不能办理。为做好新*书集中申领工作,同时考虑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还承担新版会计证换发工作,我局及时增配人员、设备,确保申领工作有序开展。
三科成绩均合格的人员需在2014年12月24日—2015年6月30日期间,在省内户籍、暂住、工作单位其中之一所在地财政部门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则不能办理。为做好新*书集中申领工作,同时考虑到区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还承担新版会计证换发工作,我局及时增配人员、设备,确保申领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