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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高校保送生审核及录取须知

2015-01-28 09:47:00 来源:无忧考网

审核与录取
  (一)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应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拟录取保送生《确认表》、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加盖招生院校公章)等材料,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邮编:250012)。
  (二)拟录取保送生经审核后,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
  (三)拟录取保送生经公示确认后,办理录取手续。已确认保送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各有关高校、中学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要求,加强管理,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保送生的推荐、选拔、测试和考核等工作,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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