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结果
(一)合格4人,自动放弃1人。具体体检结果见附件。
(二)按照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进入考察人员。
二、递补体检
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据此,确定递补体检人员1名。
递补体检的项目、标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参照《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工作的公告》执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一)考察时间
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
(二)考察要求
考察工作由广安市司法局负责(联系电话:0826-233186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考察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要求和纪律等按《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其他事项
因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附件:1.广安市2014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考察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