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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政策

2014-12-31 10:54:00 来源:无忧考网
点击查看:2014年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665人公告

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塔吉克、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锡伯、达斡尔、乌兹别克、塔塔尔、俄罗斯族考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2)烈士、公安英模的配偶或子女,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5)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不同学科方向双学士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
  (6)报考医护人员岗位(岗位代码201412280至201412358),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30分,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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