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5年5月30日、31日进行。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