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1月2日 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70%和30%。
笔试设定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所有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教育类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讲课能力,包括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报考武术教师的,增加技能测试。卫生类招聘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综合类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卫生类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60%的比例,其中武术教师岗位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40%、30%、30%;综合类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