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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报送14年卫生高级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2014-12-06 19:29:00 来源:咸阳人社局

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陕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1014号),我省2014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所有专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试成绩查询已在国家卫计委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开通。

根据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陕卫职称发〔2014〕16号)精神,定于2014年12月14日开始进行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报送我市评审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评审材料时间安排:

二、申报条件按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2014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人社函〔2014〕242号)执行。

三、报送材料程序:报市人社局职改办审核后,送市卫生局人事科。

四、为不影响评审工作进度,请各县市区、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再接收。

五、由于接收申报材料的时间比较紧,请各县市区、各单位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以确保接收材料质量和进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职改办贾凯旋:33210491

市卫生局人事科王煜:33550817

附: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一、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申报,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必须整齐、全面

1、委托函、岗位设置统计表、申报简表(一式2份)、必须填写齐全,加盖有效印章。报送申报材料袋必须按照《申报简表》顺序依次递送。

2、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须在审核过的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卫生局、局直属单位的印章,如材料较多的,也可以文件形式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3、材料袋内所有资料必须分装整齐,分装顺序如下:

(请按此顺序装入袋内,复印件分别装订2份)

论文(课题)及复印件

 

 

评审表3份

 

 

量化表1份

 

 

考核登记表1份

 

 

任职资格证(含执业医师证、注册证)、聘书(复印件2份)

 

 

身份证、学历证书、外语证书、计算机证书(复印件2份)

 

 

支医鉴定、继续教育学分(复印件2份)

 

 

其他荣誉证书、表格(复印件2份)

 

 

病历3份(专题报告)

三、申报简表的电子版必须准确无误。尤其注意核实姓名、身份证号、申报专业、申报资格和专业代码,填报数据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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