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网讯 记者从中山海关了解到,根据我国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管理的新规定,海关已取消了对企业及报关员的年审,进出口企业(原自理报关单位)及报关员注册有效期分别为3年和2年,2005年12月31日以前在中山海关注册登记的原自理报关单位,以及2006年12月31日前在中山海关取得8位报关员注册编码的报关员,均需按规定到注册地海关办理换证及延续手续。
据统计,中山关区将有约4400家原自理报关单位及近1900名报关员需要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拱北海关已通过《通告》形式将有关事宜在该关门户网站及各业务现场予以公布,及时提醒进出口企业及报关员前往海关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可通过拱北海关网站进行查询。我市的进出口企业及所属报关员换证和延续应到中山海关稽查处企管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