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在我市参加应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自司法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的工作时间,向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提交书面成绩核查申请。申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
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
核查后若成绩有变化,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将通知本人;若核查结果与原分数一致,则不再另行通知核查结果,届时以本网有关公告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