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我局将于2014年11月10日-11月19日对2014年度执业护士资格审核注册、延续注册及临时护士执业证书更换者的申请材料集中受理。
一、首次注册
1、对象为2014年5月份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提交材料及注册审核流程详见附件。
二、延续注册
1、对象为《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12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提交材料及注册流程详见附件。
三、换证工作
2013年首次注册的护士可持有“护士执业证书(临时凭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一张,换发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请各单位根据要求做好本单位送审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送达苏州工业园区医药卫生管理中心(现代大厦16楼西),联系电话:6668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