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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盘锦市社会工作者证书领取通知

2014-11-14 17:24:00 来源:无忧考网
2014年监理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二级计量证书已到,请通过人员按要求携带如下证件(原件)到市人社局209房间领取: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继续教育证(原件);
  4、2张照片(一寸一张,两寸一张)。
  特别提醒:
  1、工作日上午*(注:周二是我科去省厅盖章、领证日)!
  2、准考证是领取证书的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丢失后果自负。
  3、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请在考试结束后两年内领取,过期不予办理。
  4、需要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请与市人社局培训中心(505房间)联系。
  联系电话:2827109
  领取证书正在办理中,请考生速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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