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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甘肃天水事业单位招聘对象及条件

2014-11-13 13:22:00 来源:无忧考网

 

点击查看:2014年甘肃天水事业单位招聘544名公告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无不良行为记录。

2.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且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2002年及以后毕业,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时在我市登记注册,持普通中专(中师)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的须同时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辞职或离职的须出具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协议)。

3.天水籍生源。岗位列表无特殊要求时,报考市直岗位的为本市生源,报考县区岗位的须为本县区生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4.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天水市2014年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被开除公职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人员;

2.在读学生和未取得毕业证(截至开始报名之日前一天)的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3.2011年以来参加各类招聘就业考试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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