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含法官、检察官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30分,其中报考喀什、阿克苏、和田、克州、巴州的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法律专业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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