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开考专业由2008年的113个调整为114个,中级资格增加重症医学(专业代码为114)类别。2009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业务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9日、10日、16日、17日;其他49个专业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009年5月9日、10日。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按照《护士条例》,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网上报名成功后,2008年12月21日至2009年1月10日,报考者携带打印的《2009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经所在地人事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完成报名资格的确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