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国际商务师)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
注1、取得经济师,后取得学历或学位并满1年者,按学历或学位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学历前后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合并计算。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即会计师、统计师、审计师、国际商务师)后,从事经济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经济工作满10年;
注1、取得经济师,后取得学历或学位并满1年者,按学历或学位要求报名参加考试,学历前后的专业技术资格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