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协调城乡矛盾到统筹城乡发展
迈进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后,苏州进入了工业化、城市化、外向化互动并进的发展新阶段。为推进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苏州适时调整“三农”工作思路,从以往注重协调城乡矛盾转变到统筹城乡发展上来,上下为此进行了许多探索,第一个重要举措,就是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建设规划。
按照城乡统筹发展要求,苏州科学地确定城镇规划区、工业生产区、农业发展区、农民居住区和生态保护区,调整优化工业与农业、城镇与农村的空间布局。全市坚持把城市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基本完成了农村镇村布局规划、生产力布局规划、水系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目前,全市63个乡镇2517个农村集中居住点全部完成了规划编制,初步落实了优质粮油、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业“四个百万亩”的空间布局,启动实施“百万亩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建设,建成30个“市级示范区”。
建设新农村,合理村庄布局是一大重点。针对江南水乡特点,苏州按照“现代社区型”、“集中居住型”、“整治改造型”、“生态环保型”、“古村保护型”等5种模式,分类指导新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努力展示吴文化、水文化的传统风貌和深厚底蕴,深受农民欢迎。
据统计,如果让散布在工业规划区以外的村办企业“退二进三”或“退二还一”,苏州可新增建设用地10多万亩;如将现有农业用地集中整理,可增加10%-20%的耕地,预计在15万亩;如将农民居民点从目前的2.1万个按照村庄布局规划调整到2517个,可增加建设用地48万亩。3项,全市就可以“增加”70多万亩发展用地。
苏州市委副书记徐建国告诉本报记者,今年5月,苏州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就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等提出16条具体政策意见,大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他说:“苏州城乡统筹志在接轨欧美,在欧美国家看到的优美农村景象,不久将出现在苏州乡下。”
以制度创新帮助农民变市民
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苏州大批农民“洗脚进城”。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思路,苏州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一系列新制度,帮助“农民”顺利变身成“市民”。
苏州市明确,必须充分维护农民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三大经济权益(即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通过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土地股份和社区资产等三大合作,实现“承包经营权换股权”和“社保、农民宅基地换住房”,让已经离开农业、离开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自愿进城。
本着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的思路,苏州市已初步明确,对于农村资源整合后新增的土地,按照4:2:4的比例分配,40%用于农民居住安置,20%用于新型工业化,40%用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增的土地收益将主要归农民所有,让广大农民公平合理地分享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成果。预计到2012年,苏州农民的投资性、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将从目前的28.6%提高到40%左右,农民人均年纯收入将超过1.5万元。
近年来,随着农民就业、增收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苏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让农民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农民的幸福感普遍增强。2004年3月3日,昆山周市镇市北村70岁的张燕君拿着刚刚领到的医保IC卡进诊室看病。这是中国农民第一次“刷卡”看病。从那一天起,苏州为城市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全部延伸到农村。
截至目前,苏州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较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w考试大注册城市规划师w生育五大基本保障的参保人数全部突破200万,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率已达85%,农村劳动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比例达96%,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养老补贴的老年人比例为99%,农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为97%.至此,苏州已基本实现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均等化。
苏州统筹城乡发展的系列举措,极大地促进了农村面貌的改善:全市所有乡镇15分钟内可上高速,行政村班车通达率超过99%;区域集中供水入户率超过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9%;农村建立起了“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367个村全部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20.2%.此外,苏州还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高标准建设具有行政、商贸、卫生、警务、文体等综合功能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760多个,覆盖面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