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售价、建筑费、专业费等应为客观值;
计算利息的基数包括待估宗地地价、建筑费、专业费和不可预见费;待估宗地地价的计息期为整个开发周期,后三项的计息期根据其投入情况确定,在整个开发期均匀投入时为整个开发期的一半;
若已知条件为投资汇报率,则利润的计算基数与利息的计算基数一致,否则,一般为房地产总价值。
2018-09-12
2017-12-15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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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