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合理配制人才资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探讨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方法,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拔德才兼备、爱岗敬业、群众公认、组织信任的优秀干部,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4、坚持公务回避原则,聘用时干部的直系亲属不能在同一个单位担任领导职务。
三、竞聘职数
农村中小学副校长竞聘职数共8名,原副校长参与竞聘职数根据本学年度副校长的考核情况确定。
四、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2、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3、能胜任一门主要科目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成绩突出。
(二)其它条件
1、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并担任股级学校副主任4年以上,主任或片区完小(有1-5年级学生学校)校长2年以上者(享受学校中层主任级待遇的少先队辅导员及团支部书记任职时间可同等计算);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3、已取得小学一级或中学二级(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须是中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主任年龄40岁以内,副主任年龄35岁以内;现任副校长48岁以内(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8月31日,享受副校长待遇的工会主席同等对待);
5、无违法违行为纪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五、竞聘对象
1、2013—2014学年度学校工作考核中为优秀,民主测评优秀率85%以上的中层干部。
2、2013—2014学年度学校工作考核中:现任副校长民主测评优秀率在60%以下(不含60%),且本校校长对校级班子成员测评排序靠后的副校长。
六、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2014年8月19日在武宁教育网向社会公告《武宁县股级学校副校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2014年8 月23 日前,符合竞聘任职条件及资格者均可填报《武宁县股级学校副校长竞聘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学校校长签字后,连同个人有关证件,一并交学校汇总,统一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审查。
3、资格审查。2014年8 月 24日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竞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参加竞聘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
4、参加竞聘的人员由所在学校公示。
5、竞聘演讲。所有参加竞聘副校长人员于2014年8月 26日8:00在武宁县教育局三楼视频会议室抽签确定顺序,8:30开始竞聘演讲,竞聘者分别从个人工作业绩、所竞聘职位工作思路等方面按抽签顺序进行8分钟以内的竞聘演讲。然后再由评委对竞聘者的演讲进行无记名方式投票。
6、拟定人选。①拟聘人选:根据得票结果确定副校长拟聘人选,同等票数者,任职时间长者优先。参聘人数多于拟聘职数按拟聘职数1:1.2比例进行,参聘人数少于拟聘职数结合竞聘小组票数过半和调整拟聘职数进行。②双向定岗:由拟聘人选和拟聘学校校长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副校长岗位。小学职称者原则上只能到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任职,中学职称者可到小学任职。
7、任前公示。根据竞聘情况将副校长人选进行公示,如公示后经举报查实的取消任职资格,再行递补。
8、签订聘约。由县教育局行文批复各学校聘任副校长人选,并由学校校长与受聘者签订聘任合同。
9、任期管理。公开竞聘上岗的副校长聘期为3年,在任职期内每年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约。
七、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1、加强竞聘上岗及副校长交流工作的领导,成立“武宁县股级学校副校长竞聘上岗及副校长交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7-9人组成。
2、竞聘上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一定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坚决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干扰。对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副校长竞聘上岗工作圆满完成。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股级学校副校长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涉及特殊情况的由县股级学校副校长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原标题:武宁县股级学校副校长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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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