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进入面试考察范围的考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要求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有关要求,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或父母户口本、《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一式2份)、党员证明材料(含预备党员)或荣获院系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985”、“211”高校毕业生可不受此限制)等有关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已经毕业、由于学校暂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递交由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通辽市委党校3号楼302室进行资格审查。
对不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按本人自愿弃权处理。选聘人选与进入面试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2,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允许参加自治区范围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基层服务项目等考试。
请初步进入面试考察范围的考生互相告知,及时参加资格审查。
通辽市委党校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198号西
附件:通辽市2014年度选聘大学生村官进入面试考察范围初步人选名单
附件:村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