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本人签名及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到报考所在地市州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
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本人签名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本人签名及加盖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到报考所在地市州考办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核。
应届毕业生还应当于7月7日至18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不再进行第二次现场资格审核。未录入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报名资格不予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