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统计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办字[2014]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中从事统计工作的专、兼职统计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4年全国统一的考试日期和时间为9月21日(星期日)。考试科目为《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统计法基础知识》。
上午:9:00至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至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参考人员可到各县市区统计局或衡水市统计局人教科报名,时间从6月9日起截止到7月10日。各县市区统计局务于7月18日前,将考试人员信息数据库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表”报至市局人教科。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报名登记表》和《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表》各一份;
2、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清晰);
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清晰);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大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宣传力度。各级统计机构要充分利用媒体、网络、会议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手段,加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为顺利开展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执法力度。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充分利用执法这个有力武器,紧紧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尽快组织好宣传、报名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局要重点对“四上企业”(尤其是第三产业单位)持证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局和市局将对各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其它未尽事宜,可咨询衡水市统计局人教科或各县市区统计局。
衡水市统计局联系电话:0318-2025991。
衡水市统计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