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初审条件(四城区)
一、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初审,需带以下材料:
1、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单
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与工作单位建立档案关系的证明。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视为具备合格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小学教育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毕业升入五年制高职专科专业的毕业人员,只能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专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费用: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中规定,面试费每人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