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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报名通知

2014-06-17 14:59:00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社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司法局、省直各有关部门,省级各资产经营公司、各有关企业、中央驻黔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8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贵州考区的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份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符合该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在系统中“免考说明”项中注明本人符合此免考条件,并在“报考级别”项选择“免二科”,“报考专业”项选择“企业管理知识”。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符合该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在系统中“免考说明”项中注明本人符合此免考条件,并在“报考级别”项选择“免二科”,“报考专业”项选择“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符合该免考条件的考生请在网上报名时,在系统中“免考说明”项中注明本人符合此免考条件,并在“报考级别”项选择“免三科”,“报考专业”项选择“企法一科”。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3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和时间详见下表:

  9月13日

  综合法律知识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9月14日

  企业管理知识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缴费,考生请开通支持中国银联的网上银行业务,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至7月12日。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工具软件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考生完成注册后,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由贵州省经信委法规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于7月14日17:00前进行网上交费,只有交费成功后才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由贵州省经信委法规处负责,咨询电话:0851-682494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6810676。

  考生请于2014年9月5日至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用书、收费标准

  1、考试用书请考生到相关书店和网站上购买。按国家有关规定,考试设在贵阳市。

  2、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70号,报考两科或一科每人150元,报考四科每人180元。

  六、考试形式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以2年为一个周期的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年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案例)分析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从2014年开始,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经信委法规处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不按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的,会直接影响合格证书的领取和以后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精神,应考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发生变更,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应考人员申请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信息的按如下处理:

  (一)如应考人员已取得资格考试证书(包括证书已打印但尚未领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不予修改。如应考人员在注册中因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时,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

  (二)关于修改报考级别

  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如报考人员更改了报考级别,一律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需要重新到相应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三)关于修改报考专业

  对于多专业且各专业报名条件相同的,如果成绩有效期内专业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防止1个有效期内多专业合格);如有不合格的专业科目,考生可以更改专业,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和公共科目成绩。

  (四)关于报名信息修改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本人不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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