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公开竞聘部分学校副校长职位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发现和选拔优秀领导人才,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公开竞聘部分学校副校长。
一、公开竞聘职位
外国语小学、祥福小学、龙王学校和祥福中学副校长各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公开竞聘人员除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全面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解放,实事求是,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公认。
2. 有胜任拟担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3. 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近三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任职条件
在我区教育系统内任高完中、教育研究培训中心中层两年及以上干部或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及小学学校中层正职两年及以上干部或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专业技术初级职称三年及以上的教师。
(三)在符合公开竞聘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任职条件:
1. 省市特级教师;
2. 市特级校长;
3. 市级及以上教育专家;
4. 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5. 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所有应聘者计算任职时间、教龄、确定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情况的截止时间均为2014年5月31日。
三、选聘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在编在职教师。
四、公开竞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至2014年6月3日(星期一)为报名时间,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公开竞聘部分学校校级干部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获奖证书、任职文件以及教育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
由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公开竞聘部分学校校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人数与竞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若未达3:1,则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参选人员,并发给参加公开竞聘的通知书,同时在有关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参加公开竞聘人员的基本情况。
(二)公开竞聘
公开竞聘领导小组主持召开公开竞聘大会,宣布竞聘职位和任职资格条件。具体会议时间以通知为准。
1. 个人陈述
陈述人在大会上作个人陈述,陈述的先后顺序以抽签方式确定,每人陈述时间为2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管理方略、对学校的发展思考等。
2. 答辩
由参会人员自由提问,时间15分钟。主持人发出“开始答辩”的指令,计时员开始计时,答辩时间还剩下后3分钟时,计时员举牌提示,答辩时间结束时,计时员举牌提示并宣布答辩时间结束。
3. 参会人员
参加公开竞聘会议人员有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本单位全体教职工组成。
4. 投票工作结束后,当场计票计分,投票计分结果经公开竞聘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生效。
公开竞聘民主推荐计分办法:
总分为100分,其中:①本单位全体教职工投票占40%;②区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学校主要负责人投票占30%;③公开竞聘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占30%。
5. 按照参加公开竞聘职位的陈述人得分多少为序,确定前2人作为考察人选。
6. 若出现得分相同并且不能确定考察人选,则对得分相同者进行投票,直至终确定考察人选。
7. 当场公布竞聘考察人选名单。
(三)组织考察
由公开竞聘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征求意见
新提拔担任校级领导职务的拟任人选,在作出拟任决定前,应就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
(五)试用上岗
对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公开竞聘部分学校副校长职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组成。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公开竞聘部分学校副校长职位工作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指导、监督下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具体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7日(星期二)起至2014年6月3日(星期一)(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竞聘学校副校长职位报名登记表.xls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