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统计从业>导航 > 最新信息 >广东 >梅州

广东梅州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5月20日截止

2014-05-14 11:35:00 来源:无忧考网
梅市统[2014] 号

关于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

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2014年全省统计从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从业资格考试

  1、考试时间:2014年全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日期为9月21日。具体安排是:

  上午:09:00—11:00《统计基础知识与统计实务》

  下午:14:00—16:00《统计法基础知识》

  2、报名时间:各县(市、区)考生到所在地统计局报名,县(市、区)统计局报名结束时间为5月20日;市直单位到市统计局报名,市直单位报名结束时间为5月20日。

  3、考试教材订购: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一套65元。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5月20日前将订购教材数量电话报市统计局,以便及时向省局订购教材。请将教材费于9月底前交市统计局,以便及时上缴省局。

  4、考试前准备:各县(市、区)考生准考证由所在地统计局打印并发放,市直单位由市统计局负责打印并发放。考场以每30人为一个试室设置,请选择符合考试要求的场所为考试地点。

  5、具体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将考生资料进行录入,并于8月30日前生成上报文件,上报市统计局,同时报送《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备案登记表》。

  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是全国性的考试,各县(市、区)一定要严肃认真,严把考风考纪,严格按《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手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广东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市统计局将与承办机构和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落定责任。

  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在岗专(兼)职统计从业人员。重点是近两年内未参加过继续教育培训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

  2、培训内容: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课程为:《统计热点问题解读》(每本15元),教材订购时间与从业资格考试教材订购时间同步。

  请各县(市、区)统计局于9月底前将继续教育培训教材费上交市统计局,以便及时上缴省局。

  3、培训与结业考试:培训形式一是面授,二是个人自学;每门课程面授时间不少于32课时。各县(市、区)统计从业资格人员直接到所在地统计局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形式由所在地统计局决定。市直单位人员直接到市统计局进行继续教育培训。
结业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由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统计局请在考试前15个工作日,向市统计局提出考试申请;市局于5天后向省局教育中心申请领取试题试卷并下发,各县(市、区)统计局组织考试;考后1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成绩按规定表式造册,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局。

  4、考试时间:全市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6月和11月进行。

  5、具体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在继续教育考试结束后,将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收集并送市统计局进行继续教育登记。市直单位统计从业人员请在考试时,将统计从业资格证书交市统计局,待改卷完成后进行继续教育登记。

  6、组织管理

  (1)全省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省局教育中心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征订、发放培训教材;结业考试命题及日常组织管理等工作。

  (2)市统计局负责按省局的统一要求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征订培训教材和组织结业考试;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记录”栏内签注继续教育情况。

  (3)县(区)统计局负责按照市统计局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的各项具体工作。

  联系人:黄绮;电话:2263245。


梅州市统计局

       2014年4月2日

统计从业广东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