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资格证书丢失后,持以下材料到我中心综合科开具补发证明: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河南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一式两份。
5、单位证明。省直单位的考生由考生本单位(指厅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省辖市考生由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
6、资格证书注册管理部门证明。
考生资格证书丢失后,持以下材料到我中心综合科开具补发证明: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2、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两份。
4、河南日报刊登“遗失声明”,报纸原件一式两份。
5、单位证明。省直单位的考生由考生本单位(指厅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省辖市考生由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证明。
6、资格证书注册管理部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