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2014年造价员考试资格证书验证》得知,常州2014年第一批次造价员考试资格证书验证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
一、验证范围
凡我市持有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且证书编号前三位是苏06、苏07、苏08、苏09、苏10者,均需参加本次验证。
二、验证受理
验证受理时间从2014年5月1日起至8月31日止,分为二个批次受理:
第二批次的验证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申请人为继续教育没有达到规定学时要求的。江苏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将于2014年5月开通造价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届时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可在网上进行相关学习,补足继续教育学时,参加第二批次验证。
三、验证程序
1、造价员登录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www.jszj.com.cn)“造价员管理系统”,在“资格验证”栏填报验证信息和造价工作业绩信息,打印验证申请表,网上提交验证申请。如忘记个人登录密码,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密码初始化手续。
2、申请人持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明、验证申请表(表中已含工程造价业绩证明及所在单位盖章),到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办理验证。市区(除武进区)造价员验证直接到市造价管理处办理,武进、金坛、溧阳造价员验证工作由各地造价管理处负责,各辖市(区)造价管理处对所属单位的持证人员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后集中报送到常州市造价管理处办理验证手续。单位有2名以上造价员的,由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对同时具有造价师资格的造价员,造价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予以认可。
3、市造价管理处在“造价员管理系统”中审核网上申报材料及书面材料,验证合格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记录栏内加盖“2014年验证合格,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印章,同时加盖“12~13年继续教育合格(20)”印章。
4、根据省造价管理总站规定,造价员专用章由一个专业一枚改为每人一枚,将多专业集成在一枚印章内,采用标准式样统一定点刻制,成本费用由造价员本人承担。造价员在换取新章时需缴纳造价员专用章成本费,各辖区造价管理机构在发放新印章的时应收回旧印章,交由市处集中销毁。
5、验证结果将在“常州工程造价信息网”和《常州工程造价信息》刊物上公告。对验证不合格的人员,应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60天,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统一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注销其造价员资格。
6、造价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验证不合格,应限期整改:
(1)2011年1月1日以来无工程造价工作业绩且不能说明理由的;
(2)2011年1月1日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学时不满40学时的;
(3)2011年1月1日以来在工程造价从业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4)到期未参加资格证书验证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验证并注销造价员资格:
(1)验证不合格且未达到限期整改要求的;
(2)已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3)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者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年龄超过70周岁原则上不予验证。
8、证号前三位为“苏06”、“苏07”的造价员,没有参加2010年验证的处理方式
(1)证号前三位为“苏06”、“苏07”的造价员,若没有参加2010年验证的,必须提供2006年—2014年期间70个学时(30学时+40学时)的继续教育证书或相关文件,则准予参加2014年验证;
(2)不能提供70学时继续教育证书或未申请2014年验证的,由造价管理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公告,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统一上报省造价管理总站注销其造价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