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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办理2009年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通知

2008-11-20 20:49:00 来源:深圳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深圳市关于办理2009年度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8年12月底,我市勘察设计、装饰、监理、施工及其它有关单位中有一大批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期届满,须办理延续注册。为使该项工作圆满完成,特提出如下几项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见本通知后,请抓紧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08年11月24—28日将材料集中交到设计大厦1506室市注册管委会办公室。

  二、一个单位应一次申报齐全,不要丢三拉四。为便于数据管理,所有材料务请拷贝在同一光盘之上(谢绝U盘)

  三、申报表内数据应准确无误,个人填报后应由单位有关部门认真核对。如果身份证号、姓名、执业印章号、注册证书号、执业有效期填写错误,则会影响申报。由此造成后果,须由填写人个人负责。

  四、单位更名或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许可证号变更,均应按新名称、新号码填写,并作出相应说明,否则延续申报无法进行。

  五、通过各种途经取得若干个执业资格人员,只能在同一法人单位申报注册。跨单位注册者,应注销其在其它单位执业资格,否则本单位注册不能办理。

  六、变更注册,首次注册依例照常进行。

  附:

使用《注册系统》和审查材料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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