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4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报名地点:户口在市区的考生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报名;
户口在县份的考生在县教育局招生办报名。
三、报名时应交验的证件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如无户口簿,可交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初中毕业证书。
如应届毕业生还没有毕业证书,可交所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应届毕业证明必须写明“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可以毕业”等内容,同时要加盖学校的公章。
四、报名时考生应缴交的费用
报名考试费以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83元/人。
五、特别注意
报名时需要电子照相,考生本人必须前来报名。
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