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规定。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各基层招生单位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部)领导、学院(部)分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学院(部)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基层招生单位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硕士生导师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含5人,鼓励全体导师参加复试)。同时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复试小组秘书(从事教学工作的中级职称(含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得由在校研究生担任),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如果有亲属参加与本人复试工作范围相关的学科、专业复试的导师及秘书,应主动提出不参加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要统一复试尺度,各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对外需保密,复试小组成员不得接受考生的任何咨询以及对考生进行辅导。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须在3月26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未经备案的复试小组组织的复试无效。
2、各基层招生单位要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各基层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导师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要加强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3、复试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保密(包括命题、分装、阅卷、核分、登分等)、抽题、分组、记录和录音等工作。复试工作中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理念,做好综合保障、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关闭通讯工具,以免影响考生的注意力。要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应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1、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学术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哲学门类:45分;经济学门类:50分;法学门类:49分;教育学门类(不含体育)、历史学门类:47分;文学门类:60分;理学、工学、医学门类:43分;农学、艺术学、体育学门类:39分;管理学门类:53分),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专业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MBA除外)(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硕士:50分;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社会工作硕士:49分;教育、应用心理、汉语国际教育硕士:47分;体育、艺术、农业推广:39分;翻译、新闻与传播硕士:60分;工程硕士、临床医学(不含临床医学照顾专业)、公共卫生、药学:43分;、公共管理、会计:46分)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是:英语、政治≥40分,专业课(满分150分)≥60分,专业课(满分300分)≥120分,总分≥280分.文科类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本科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组织。MBA、MPA联考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5、推免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
6、预录取的考生
已经参加我校组织的预录取考试通过的考生,参加了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达到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基本要求的考生,直接进入复试名单,需参加排队录取。
7、关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8、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招办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基层招生单位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证明。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考生复试通知书,按有关收费文件规定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缴纳加试费80元/门。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政审意见(见附件10),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上须注明考生准考证编号),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政审意见(见附件10),个人陈述、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
3、考生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并查实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新东方在线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的网络课程教育平台,横跨学历考试、留学考试、职业教育、英语充电、中学教育、多语种等6大门类,共计2000多门辅导课程,截止2013年6月,个人注册用户已逾1000万,移动学习用户超过250万。而新东方在线考研网络课堂,是业内知名度高、师资阵容强大、学员人数多、培训效果佳的辅导项目。 |
2014年考研复试实战特训班 | |||||
课程名称 | 课 时 | 原价格 | 优惠价 | 试听视频 | 购买 |
20 | ¥2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50 | ¥5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2015年考研选课中心 | |||||
课程名称 | 课 时 | 原价格 | 优惠价 | 试听视频 | 购买 |
326 | ¥22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310 | ¥28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475 | ¥34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329 | ¥25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444 | ¥29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301 | ¥19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303 | ¥21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284 | ¥25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
251 | ¥1680 | 免费试听 | 购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