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7号)的统一部署,为保证2014年全市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2014年将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网络编辑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一级)、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9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同时组织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公关员、物流师、企业培训师、电子商务师、公共营养师、广告设计师、网络编辑员、采购师、物业管理员、婚姻家庭咨询师、劳动关系协调员、社会工作者、信用管理师、保安员和创业咨询师等17个职业的全省统一鉴定。
二、鉴定职业及时间安排
1、全国统一鉴定时间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5月17日 | 秘书 | 2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播放DVD录像;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综合评审撰写业绩评估手册。 |
2、全省统一鉴定时间
日期 | 职业名称 | 等级 | 考试时间 | 备注 |
5月17日 | 秘书 | 5-3级 |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 专业能力案例分析题播放VCD录像;涉外秘书英语考试听力部分播放光盘 |
三、统考职业考核方案
1、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秘书 | 2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实务 | 纸笔作答 | |||
综合评审 | 评估报告 | 纸笔作答 | |||
秘书英语 | 选择、填空、翻译、写作 | 纸笔作答 |
2、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职业 | 等级 | 鉴定内容 | 题型 | 题量 | 答题方式 |
秘书 | 5-3级 | 职业道德 | 选择题 | 125 | 题卡作答 |
理论知识 | |||||
专业能力 | 案例分析、工作务实 | 4 | 纸笔作答 | ||
秘书英语 | 选择、填空、翻译、写作 | 56 | 纸笔作答 |
四、鉴定申报
1、统一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一鉴定子系统进行申报,补考人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和省厅有关文件要求,2014年起,参加统一鉴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超过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报鉴定。
2、考生个人须交2张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报名点申报。各地报名点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告确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今年江苏省将继续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等2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统一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见附件3),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资质初审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
今年下半年新增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全省试验性鉴定,具备条件的单位可向市中心申请设立相应的培训鉴定试点机构,并按要求填写《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经各市初审合格并报省中心资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试验性培训鉴定工作。试验性鉴定具体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另行通知。
4、鉴定申报时间
全国、全省统考时间安排:
统考日期 | 报名截止日期 | |
上半年统考 | 5月17、18日 | 4月5日 |
下半年统考 | 11月22、23日 | 10月1日 |
6、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考生可直接拨打全市统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咨询电话:12333进行相关政策咨询。详细情况也可登录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hrss.gov.cn)查询。统考日值班电话:84359036,监督举报电话:84359019。全市报名点及联系电话为: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宿迁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市交通局对面便民方舟1号楼412室) | 李理 | 84359036 |
沭阳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沭阳县广电大厦213室 | 钟志祥 | 83590159 |
泗阳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5室 | 胡彩红 | 85271781 |
泗洪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泗洪县长江路2号412室 | 朱婉莹 | 80829615 |
宿豫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宿豫区井冈山路2号二楼 | 王 梅 | 84456102 |
宿城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 宿城区区政府二楼217室 | 孙 松 | 82960399 |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考等级由市中心资格审查后报省确定,各报名点按照本公告中确定的申报条件执行。
2、各报名点在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所有申报资料(包括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准备齐全,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市鉴定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原件当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鉴定中心存档。
3、全省报名截止后,如某一职业等级报名人数低于20人,将取消本职业等级本次鉴定。
附件:
1、 全国、全省统一鉴定各职业申报条件
2、 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
3、 2013年全国、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申请表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