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吉林大学“引进海外博士计划”实施办法,吉林大学护理学院2014年度拟诚招海外优秀护理学及相关学科人才1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如下:
㈠ 基本条件
1 、 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品行端正,素质优良,身体健康。
4 、具备从事护理教学、科研的知识基础和工作能力。
㈡ 业务条件
1.A 类人员: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并在国外工作 2 年以上的人员。
⑴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国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
⑵ 近年来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过重要科学研究项目,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核心课程的能力。
⑶ 近三年来取得的学术成果应达到我校同学科破格聘任教师高级职务的条件。
2.B 类人员: 年龄一般应在 35 周岁以下,在海外知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 在海外有工作、研究经历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⑴ 具有良好的学风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已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⑵ 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有讲授本学科领域本科生课程和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聘后待遇
经审核批准后,学校提供以下待遇:
1.A 类人员
⑴ 提供必要的 实验设备经费,原则上,自然科学学科不超过 25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超过 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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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学科 1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5 万元。
⑶ 安家费 5 万元(含税) 。
⑷ 购房补贴款 20 万元。
⑸ 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B 类人员
⑴ 提供人民币 5 万元安家费(含税);
⑵ 提供过渡住房或提供三年每月 800 元的租房补贴;
⑶ 科研 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学科 5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 3 万元。
⑷ 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学校的规定执行。
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按照《吉林大学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待遇执行。
三、聘期
海外博士来校工作原则上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由护理学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续签。
报名地点:中国吉林省长春市新疆街 965 号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综合办公室
联 系 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 0431 - 85619580
邮 箱: yujz@jlu.edu.cn
附件:
吉林大学护理学院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