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二OO八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指导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厅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第十八期),结合我省实际,确定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现予以公布。请登录贵州建设厅网站(www.gzjs.gov.cn)查询。
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00分
50分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20分
52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公路工程
各科目均为120分
52分
水利水电工程
52分
市政公用工程
52分
建筑工程
52分
矿业工程
52分
机电工程
52分
资格审查和资格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贵州省建设厅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