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参加“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合格者,请尽快将相关材料(详见“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有关注意事项的说明”)提交我院,以便及时到省人社厅办理证书验印手续。
按上级有关部门要求,2014年4月30日前不能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证书的领取,责任自负。
办理地点:市人事考试院三楼301室(市府路7号,龙庭商务大酒店三楼);
办理时间:各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联系电话:0556-5347102;
联系人:汪老师。
安庆市人事考试院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