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更新房地产经纪人身份信息,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的管理,自2014年1月1日起,申办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证时,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收件资料如下:
1.网上预受理回执(网上预申请后打印,加盖公章,不得涂改);
2.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执业证申请表(网上预申请后打印,加盖公章,不得涂改);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资格证书(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聘用合同复印件(办理机构资质备案的中介总机构与上述持执业证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6.小一寸证件相片(正规证件照,本人近照)。
特此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