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将在今后5年时间里,建设大约33500套普通限价商品住房。这些限价住房将与正在规划或建设中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一道,成为解决青岛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保障。
青岛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日前公示的《青岛市2008年至2012年住房建设发展规划》显示,2008年至2012年,青岛市内四区将新开工普通限价商品住房250万平方米,共约33500套;此外,青岛市还将分别开工建设廉租住房约13000套、经济适用房约25000套,多渠道解决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目前,青岛市已经形成了一套以“三定、四限、两公开”为特色的限价商品住房规范化管理制度。“三定”即定供应对象、定销售价格、定套型面积。普通限价商品住房按规定销售给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其销售价格在土地出让前按低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价格一定比例的标准确定,其建设标准以中、小套型为主,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85平方米。“四限”即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供应对象、限定建设标准,并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两公开”即公开竞争地价、公开销售住房。普通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在拟定附加条件的基础上,以挂牌方式出让,公开竞争,择优选择开发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