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统计局、市本级考生:
2013年度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考试结果已揭晓,经省局阅卷审核,现予公布。请各县(市、区)统计局做好合格人员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认定工作,考试成绩自公布起至两年内有效,逾期成绩作废。
市本级两门合格考生请按下列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一、受理
1.填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表》(表式下载:http://stats.qz.gov.cn 公告栏);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往qzwxxxx@126.com
2.受理时间即日起到1月20日底,咨询电话:0570--3080582。
3.合格名单查询:见附件1。
二、认定
1.按照受理条件审查申请材料。
2.申请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不满足受理条件的,暂不予受理:
(1)填写《统计从业资格申请补充材料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性告知申请人。
(2)对经补齐、补正后重新申请的材料,按受理条件重新审查。
4.向申请人出具《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受理通知书》。(由邮件返回信息)
三、工作程序
按《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程序》流程操作。
市本级合格考生证书统一制证后,凭《统计从业资格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楼)签名领取,领取时间12月23日起至1月2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