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今年要求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总计14座,目前已建成并投运的有3座,已完工未验收的5座,预计年底完成的有6座;垃圾填埋场建设方面,到2010年底前,除市内三区一县外,所有县(市、区)全部建成。
据悉,本次检查的重点和要求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的基本情况,包括:进出水水质、处理水量、主要污染物去除情况、污泥处置情况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运行等情况。建成后至今不能正常运行的,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对建成一年以上运行负荷达不到设计能力60%,造成污水直接外排的,要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整改期间,暂缓审批该地区新建建设项目。对超标排污及未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拒报或者谎报排污申报登记及运行情况的,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规定与环保、建设部门联网的,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
另外,还要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雨污分流情况、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地下水监测情况。其中,如垃圾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处理不达标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