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和《关于贯彻实施<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中介〔2013〕320号)相关规定,大连地区将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启动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管理
1.大连保监局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
2.大连保监局授权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具体负责大连地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务组织、考场管理和资格证书管理等工作。
二、适用对象
1.自2013年7月1日起,为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并收取佣金的个人以及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中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应当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已经具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并仍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不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3.鼓励保险公司的其他销售人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人员积极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三、报名政策
1.报考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的,通过资格考试后,发放全国通用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A证”),可以在全国范围从业。
2.报考人员学历为高中及同等学历且符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规定的,通过资格考试后,发放地方使用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B证”),可以在大连辖内从业。
3.自2013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大连县域地区(除市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外)寿险机构新招募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学历可以放宽至初中(须同时满足“高中以上学历人数占所有新招募人数比例应达到80%以上”的要求)。此类报考人员符合《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有关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后,发放B证。2016年7月1日后,全辖所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考试报名学历取消初中档次。
四、考务组织
1.参加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如由保险机构集体报名,其学历真实性由各保险机构盖章确认;如属个人报名,由考试中心查验学历原件,留存复印件。
2.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按照“先报先考、均衡安排”的原则安排考试场次;同一场考试不能只安排一家保险机构的报考人员;同一场考试不能同时安排参加A证和B证考试的报考人员。
五、证书换发
2013年7月1日前颁发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之前继续有效,持证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全国任一保监局申请换领A证。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和考试系统升级改造,2013年6月25日起,大连地区暂停受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2013年7月1日起,按照《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要求开始报名考试工作。
2.其他事宜可详询大连保监局中介处或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考试中心。
大连保监局中介处联系人:?聂文韬?82596620;
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考试中心联系人:韩君?82580335。
大连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