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情况,《山西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试行)》(晋政办发[2011]6号)中“外语听力成绩记入考生高考总分从2011年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实施”的规定暂缓实行。2014年普通高考考生外语听力考试仍执行“高考外语考试听力分值为30分,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参考”的政策。
各市、县(市、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本着为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将本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确保2014年的普通高考的平稳顺利进行。
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