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事业单位>导航 > 最新信息 >北京

北京市关于做好二〇一三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2013-11-26 16:46:00 来源:无忧考网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部、委、办、局人事处,各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工作要求,特制定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表式附后)。报表软件可在我局网站(www.bjrbj.gov.cn)“网上下载”栏目中下载。各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汇总,于2014年3月18日前上报。

  根据我市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2013年度暂不要求填报京人社统工资20表、21表、22表、24表、25表、26表。

  应特别注意:填工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数额时,单位为万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人数不能有小数点;离休干部年末人数不能大于年平均人数;京人社统工资15表、16表、17表中的各类人数应少于2012年度同一报表中的人数。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度工资统计报表质量优良的单位名单

          2.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表式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事业单位北京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