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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严格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

2008-10-25 01:15:00 来源:无忧考网
  近年来,宜春市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成立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旧村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宜春市农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十不准”》等相关规定或暂行办法,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土地利用管理观念。
  二是规划先行,严格审批。对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不受理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对不符合规划的建房用地申请不办理审批手续,目前,全市已完成旧村改造村庄规划编制7000余个。
  三是拆建并举,集约用地。2007年,全市共批准农民建房15774户,用地总面积2849.2亩,其中耕地面积465.8亩,拆旧建新宅基地面积1896.5亩。
  四是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市政府多次召开流动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充分调动各地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全市共组织实施旧村改造试点村庄1200余个。
  五是规范收费,严查违规。农民建房只收取工本费10元,占用耕地的加收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其余费用一律不收。两年来,市、县两级共查处违法建房2274户,面积 420.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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