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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台规定禁止出让“毛地”

2008-10-24 00:24:00 来源:无忧考网
  自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目前已正式出台并实施。按照《实施意见》,今后宁波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实行“净地”出让,禁止“毛地”供应。
  《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今后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律实行“净地”出让,禁止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未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而直接进行“毛地”供应。
  《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广场、绿地、公园以及地上承载力较低的地下空间,要优先规划、优先开发。地下空间使用权可以与地面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设置,也可以单独设置,根据规划确定的用途依法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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