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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造价员考试大纲:第四章

2013-10-23 18:00:00 来源:无忧考网
江苏2013年造价员考试大纲:第四章

第四章 工程造价的编制与确定

第一节 投资估算

熟悉投资估算的作用;

1、投资估算是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主要依据,也是银行评估拟建项目投资贷款的依据。

2、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业主筹措资金,银行贷款及项目建设期造价管理和控制的重要依据。

3、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为了保证不可突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投资估算范围,需要进行多方案的优化设计,实行按专业切块进行投资控制。因此编好投资估算,正确选择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为施工图设计打下坚实可靠的基础,才能最终使项目总投资的限额不被突破。

4、项目投资估算的正确与否,也直接影响到对项目生产期所需的流动资金和生产成本的估算,并对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盈利、税金)和偿还带宽能力的大小也具有重要作用。它不仅是确定项目投资决策的命运,也影响到项目能发持续生存发展的能力。

了解投资估算的编制内容。

第二节 设计概算

熟悉设计概算的作用;

设计概算的主要作用可归纳为:

1、设计概算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2、设计概算是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和贷款合同的依据。

3、设计概算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4、设计概算是衡量设计方案技术经济合理性和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

5、设计概算是工程造价管理及编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6、设计概算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设计概算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三级

第三节 施工图预算

熟悉施工图预算的作用和编制依据:

施工图预算的作用

1、施工图预算是考核工程成本、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

2、施工图预算是编制投标文件、签订承发包合同的依据。

3、施工图预算是工程价款结算的主要依据。

4、施工图预算是落实或调整年度建设计划的依据。

5、施工图预算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

1、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

2、施工图纸及说明书的标准图集

3、适用的预算定额或专业工程计价表

4、施工组织的设计或施工方案

5、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

6、费用定额及各项取费标准

7、建材五金手册和预算工作手册

掌握清单计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注意事项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

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常用的有单价法和实物量法。单价法又分为工程量清单单价法和计价表法两种编制方法。

(详见P101)

熟悉施工图预算审查的方法。

1、预算审查方法

(1)全面审查法

(2)重点审查法

(3)标准预算审查法

(4)分解对比审查法

(5)分组计算审查法

(6)筛选法

(7)利用手册审查法

2、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工程量

(2)审查预算单价的套用

(3)审查工料分析

(4)审查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5)审查费用标准

(6)审查总造价

第四节 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

掌握招标控制价的概念、适用原则和江苏省对招标控制价编制的规定;

招标控制价是08计价规范新增的术语。招标控制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的办法,按设计施工图纸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的限价。

招标控制价的适用原则

1、为有利于客观、合理地评审投标报价,避免哄抬标价,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招标控制价,作为招标人能够接受的交易价格。

2、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实行的是投资概算控制制度,因此,当招标的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3、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其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政府采购中的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的“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的精神,规定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掌握08计价规范对投标报价的规定;

1、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循的原则

2、投标报价编制依据

3、投标价编制的一般规定

4、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的标准格式

了解投标报价的方法与策略;

1、不平衡的报价法(又称前重后轻法)

(1)“早收钱”的不平衡报价

(2)“多收钱”的不平衡报价

2、多方案报价法

3、增加建议方案

4、突然降价法

5、先亏后盈法

第五节 竣工结算编制与工程价款结算

掌握08计价规范有关竣工结算的规定;

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楚的,按08计价规范或国家、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

2、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由发包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核对。

3、分部分项工程量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工程量、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

4、措施项目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5、其他项目费用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计日工应按发包人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数量和合同约定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计算;

(2)暂估价中的材料是招标采购的,其他材料单价按中标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暂估价中的材料是非招标采购的,其单价应按发、承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专业工程暂估计应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的金额计算;

(3)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送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4)索赔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确认的索赔事项和金额计算;

(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发、承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金额计算;

(6)暂列金额应减去工程价款调整与索赔、现在签证金额计算,如有余额归发包人。若出现差额,则由发包人补足并反映在相应项目的工程价款中。

6、规费和税金应按08计价规范的规定计算。

7、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并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递交给发包人。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经发包人催促后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的,发包人可以根据已有资料办理结算。

8、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核对。同一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完成,发、承包双方签字确认后,禁止发包人又要求承包人与另一个或多个工程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束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根据这一规定,要求发、承包双方不仅应在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的核对时间,并应约定发包人在约定时间内对竣工结算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的条款。

合同中对核对竣工结算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四十条(三)项规定按下列时间进行核对并提出核对意见:

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500万元~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2000万元~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9、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提出核对意见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提出的核对意见已经认可,竣工结算办理完毕。

10、发包人应对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签收,拒不签收的,承包人可以不交付竣工工程。

承包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递交竣工结算书的,发包人要求交付竣工工程,承包人应在交付。

11、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发包人应将竣工结算书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竣工结算书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交付使用的必备文件。

掌握工程预付款的概念、拨付和扣还;

(详见P141)

掌握工程价款调整的因素与原则;

因素有: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工期变更、国家政策法规发生变化、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等

调整原则(详见P142)

熟悉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相关的规定;

熟悉08计价规范有关工程款支付的规定;

了解质量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计价争议处理方法;

(以上详见书上)

第六节 竣工决算

了解竣工决算的含义;

竣工决算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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