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本知识
第一节 法律的基本知识
熟悉我国法律的形式;了解什么法律是什么形式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行政规章
掌握法律责任的类别。
1、行政法律责任
2、民事法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4、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节 建筑法律制度
了解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内容。(详见P190)
第三节 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掌握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了解招标程序重要;
(一)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
1、申请招标
2、编制招标有关文件
(二)招标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发布招标公告
2、资格预审
3、编制招标文件
4、现场考察
5、标前会议
(三)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
1、开标
2、评标 评标过程中专家人数要是评标人员的3/4.
3、定标
(四)评标方法
1、综合评分法
2、评标价法
掌握定标原则;
《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指用综合评分法或评标价法进行比较后,标书的投标人应为中标人。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了解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具体实施遵从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四节 合同法律制度
掌握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公平、诚实守信原则
3、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4、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原则
熟悉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了解合同的效力;
了解合同的变更;
熟悉违约责任。
第五节 工程建设其他相关法律
熟悉担保方式及其概念;担保的四种方式:抵押保证留置定金
了解工程合同中的保险;
熟悉代理的概念、特征与种类。
补充
1、2010年文件下达: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
2、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开工,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整个工程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组成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
4、09费用定额中规定其他项目费包括:计日工,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
5、除建筑安装工程费与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外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费包括:土地使用费,勘察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费
6、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可用作抵押。
7、09费用定额中规定企业管理费包括: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人员基本工资,差旅交通费
8,我省关于工程造价规费的改动:取消工程定额测定费,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费,社会保障费只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商业保险列入管理费中。
10、工程预付款达到要求可以支付的时候支付最少60%90%
11、工程款结算后留5%作为后续维修费,1年后还请。
12、墙砖计算用量方法(以10平方米为总面积)10/((砖长+灰缝宽)*(砖宽+灰缝宽)) 记住是单个灰缝宽,不要乘以2.
13、材料采购保管费包括:采购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仓储费。
14、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原则上不低于30学时。
1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第三产业,首要功能便是服务功能
16、个人做题经验凡选择题中关于多少价钱的有10%的选项一律选10%正确率在80%左右;凡是选项中有各个定额名称的选施工定额正确的几率大很多;凡是碰到有日期的选15天或一个月(30天)中的一个,当然30天概率较大。当然如果知道正确答案。
17、做多选题的时候切记啊,不确定的坚决不选,漏选还有分,错选毛分都没。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和文件汇编》
一.了解《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和《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二.了解《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150号令)。
三.熟悉《关于印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江苏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
四.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五、掌握《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六、了解《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七、了解《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八、掌握《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
九、掌握《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十、了解《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通知》。
十一、掌握《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二、掌握《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十三、熟悉《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
十四、掌握《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5]593号)。
十五、了解《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解释与争议调解规定》。
十六、掌握《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苏建价[2006]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