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2年12月27日)规定的程序,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以下9位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4-87223298。
3.反映情况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附件:2012浙江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录用公告附表.xls
宁波市民政局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