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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夏政法干警考试加分政策

2013-08-26 13:04: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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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夏政法干警考试加分政策:
回族考生,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申请教育考试加分的已退伍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9月30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审核,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高校毕业证书;③准考证;④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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