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资委共同组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考试及对合格人员的颁证工作;省政府国资委负责资格审查、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设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级别为免二科)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三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各科目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四、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考四科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3年的。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学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法律或经济类专业工作满1年的。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的。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的。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不含省内有效),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的。
(二)申请免试(考二科或考一科)部分科目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